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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 (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 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 意见稿)》等意见的公告

2021-12-20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78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相关食品资讯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法》《保健相关食品资讯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相关食品资讯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相关食品资讯蛋白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2月13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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