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招商加盟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10-81351800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2-01-24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659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发〔2021〕13号)要求,切实抓好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相关食品资讯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发〔2021〕13号)要求,切实抓好全省饲料相关食品资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相关食品资讯企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相关食品资讯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二、整治要求
在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牧兽医领域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1〕268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2022年1月15日前)
各市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上报厅畜牧兽医局。
(二)全面检查(2022年1月—3月底)
各县对所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各市对各县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我厅将赴11个市适时开展抽查。
(三)集中整治(2022年1月—3月底)
各市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梳理研究,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方案,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把“百日攻坚”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山西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导则》(晋农办牧医发(2020)46号)和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履职尽责到位。
(二)强化调度推进。各市要切实增强紧迫感,锁定“百日”期限,压实“攻坚”责任,将工作落实到人到岗。我厅将加强调度,及时纠偏,保证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要于每周五16时前(按照附件1、2要求)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典型案例(按照附件3要求)报送省厅畜牧兽医局。3月30日前,各市将工作总结报送省厅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郎小兵
电话:0351-8235318
邮箱:sxxmsyj@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分享的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若侵权,版权等问题,烦告知及联系电话:15311449466,将马上安排删除。
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中华食品招商网编辑!

中华食品招商网官方二维码 做招商 找项目 看资讯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食品招商网公众号

找项目,看酒行业资讯,浏览更方便

您还可能关注的展会

更多
Powered By DESTOON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1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9-2021 www.foods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